各流动站、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通知,为做好2024年度国资计划的申报遴选和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资计划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A档为“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此外,2024年将启动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申报
A档申报时间:2月20日至3月20日
B/C档申报时间:2月20日-3月31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扫描件须为PDF格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
(二)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A档审核截止时间:3月25日前
B/C档审核截止时间:4月3日前。
1.流动站审核与推荐。各单位各单位应认真核实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确认申请信息准确真实,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审核申报信息。
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 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2.学校评审与推荐--4月4日-4月12日。
3.科研诚信复核(4月15日-4月2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4.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获选结果拟于6月30日前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请博士后管理人员及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审核申报人资格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完成推荐并提交,在审核推荐截止日期前可逐级驳回修改再提交。
(二)国资计划获选人员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获选人员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后续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2024年国家将对计划的获选人员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请获助人员按照国家要求于出站前填报有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指南。
附件:
附件1.2024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4 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4年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
博士后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