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12-01
福大研〔2018〕54号 关 于印发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18 年12 月14 日
时间: 2021-12-01
福大研〔2017〕36号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新的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对《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时间: 2021-12-01
(福大研[2012]50号)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时间: 2021-12-01
福大研〔2018〕15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福大研〔2012〕50号)和《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送审工作管理办法》(福大研〔2017〕27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的学位论文送审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阅人由3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