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博管办签字盖章)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流动站负责人签字盖章,师资博士后须叠加人事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4.出站可分配工作人员需提供《接收单位意见表》
5.开题、中期、结题报告
6.研究工作报告
7.在站成果证明
1-4材料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5-7材料需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