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
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督导体系不够健全,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相关文件未及时更新。
二、整改措施
1.修订《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2.对各学院上课情况、论文答辩、研究生复试等工作进行巡查、抽查。
3.学期末编写督导简报,反馈在督学、督教、督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整改进度
整改措施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5月8日印发《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2.4月至6月,先后组织研究生督导老师对各学院上课情况、论文答辩、研究生复试等工作进行巡查、抽查。
3.6月已组织督导老师编写本学期督导简报,反馈在督学、督教、督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以上问题检视及整改落实情况,敬请广大师生员工监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联系人:方昱婷,电话:13805066452。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