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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日制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6-02 浏览次数:

校研〔2023〕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福大研〔2019〕8 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日制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我校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学风端正,学术道德优良。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潜力,能认真完成导师分配的助研工作,已完成论文开题的学生优先。

(三)申请者的导师应是符合要求的在研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四)基于学业为主的原则,每名研究生原则上不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助研奖学金的评定:1.近一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2.违反学校学生上网管理条例者;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4.近一年有课程成绩不合格者;5.休学期间或超过学习年限延期毕业者。

二、岗位数设置

优秀助研奖学金岗位的职数根据导师科研项目的级别设置。国家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级一类普通项目、其他项目(包括国家级二类普通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可设岗位职数分别为8、4、2和1个。(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科研项目级别与项目负责人认定办法的通知》福大科〔2020〕3号)中的科研项目级别对照表)。

在研科研项目和助研岗位数已与学院完成核对,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最终清单,导师的助研奖岗位职数已经导入福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y.fzu.edu.cn/),导师可登陆系统查阅。根据我校目前在研科研项目情况和2023年预算,每个岗位的助研奖学金额度为 0.45万元。

三、申报程序

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登陆“福州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导师在管理系统上审核其基本条件,根据本人的助研奖学金额度确定该研究生助研奖首次的发放金额。

(三)申请人打印《申请表》在导师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学院(单位)。

(四)所在学院(单位)进行审核,并将助研奖申报信息(由管理系统导出汇总表)在本单位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至校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经过审核,并在校内公示3天后,无异议者可确定为优秀助研奖学金获得者。

四、奖学金发放

《办法》规定,一个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岗位可由多个研究生共同承担。导师可根据本人科研项目所能申报的助研岗位统筹安排助研奖金,从申报研究生中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额度,并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表现在实际发放时调整每位研究生的奖励额度。奖学金分两次发放,2023年发放时间为6月份和12月份。

对于获得优秀助研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发放奖金时,博士生全年不得超过10000元/生、硕士生全年不得超过5000元/生,一般不低于1000元/生。所有研究生年度获奖总额不得超过其导师科研项目所设置的助研奖学金总额。

五、其它事项

(一)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参照《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学院评定细则,自筹资金组织评选。

(二)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的助研资格。

(三)各单位应在6月9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将本单位助研获得者名单(在管理系统中打印的上报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行政北楼西311)。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22865505

邮箱:yjsyxkb@fzu.edu.cn


附件:

1.《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研究生优秀助研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9〕8号

2.《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科研项目级别与项目负责人认定办法的通知》(福大科〔2020〕3号)

3. 助研奖学金工作系统操作流程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