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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12-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21〕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列入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的学位授权点每年均须报送《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统计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药学、公共管理学、美术学、设计学;

3.专业学位硕士点(11个):法律、工商管理、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社会工作、艺术、翻译、会计、工程管理、公共管理。

二、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要求认真总结和填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所报送的材料均须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为便于及时沟通工作进展,请于2024年1月2日前上报具体工作人员名单(附件1)。

2.报送材料中所有报告数据按照自然年度统计;除行业教师外,上报材料中所有涉及人员均为人事关系隶属我校人员,科研及有关成果统计均为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

3.《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附件2电子版须按“10386福州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质量建设年度报告”规则命名,例如“10386福州大学博士0703化学质量建设年度报告”。

4.《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代表性成果统计表》(附件4)请按表格要求填报,并提供所有附件佐证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包括:顶级期刊论文PDF首页、专著封面和目录页、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和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5.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1)电子版材料要求:2024年1月2日前上报具体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的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2024年1月20日前将《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附件2)、《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表》(附件3)和《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代表性成果统计表》(附件4)及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学位点代码、名称+2023年周期性合格评估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yjsyxkb@fzu.edu.cn;

(2)纸质版材料要求:附件1、3、4各一式1份,经学院、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以浅蓝色卡纸为封面胶装,封面加盖学院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北楼西311办公室。

联系人:沈老师,电话:22865505。


附件:

1.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具体工作人员信息表

2.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提纲)

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表

4.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代表性成果统计表

5.合格评估相关文件汇编一

6.合格评估相关文件汇编二

7.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