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四部分:一是上报新增硕博专家;二是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专家个人信息;三是补报本单位的行业导师信息(含兼职导师);四是减退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
2. 专家库将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3. 本次专家推荐信息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原有专家如需删除的,请填报《移除专家信息表》(附件4)。推荐的专家没有数量限制,符合以上条件均可推荐。已在原有专家库的专家,由于相关信息需要更新完善,仍需填写汇总表。填报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详见附件5、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见附件7,专家是否具备涉密论文评审资格、涉密论文资格要求参照附件8。
4. 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各单位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以便准确、高效完成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
5. 各单位去年填报的数据研究生院统一从系统下载后,将逐一发送给教学干事。由于专家库信息涉及专家个人敏感信息,请各单位在处理信息数据时,务必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6. 请于2024年3月18日前完成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和《移除专家信息表》电子版(以“单位名称+专家信息汇总表/移除专家信息表”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cy999@163.com。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首页学院负责人签字、首页和骑缝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詹老师(行政北楼西317)。
联系人:沈老师、詹老师 联系电话:22865505、22865509
附件1 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
附件2 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3 专家库数据字典
附件4 移除专家信息表
附件5 专家库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6 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常见问题
附件7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8《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