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考生申请,学校依据教育部目前公布的加分数据、考生提交的材料等,现将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考生加分后,能否进入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学院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如有异议,请尽快与我校联系,联系电话:0591-22865507。
研 究 生 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