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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1-0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21〕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列入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的学位授权点每年均须报送《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我校列入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下列学位授权点均须报送相关材料

1.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统计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药学、公共管理、美术学、设计学;

3.专业学位硕士点(11个):法律、工商管理、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社会工作、艺术、翻译、会计、工程管理、公共管理。

二、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要求认真总结和填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所报送的材料均须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请于2023年1月6日前上报具体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以便及时沟通工作进展。

2.《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所有报告数据按照自然年度统计除行业教师外,上报材料中所有涉及人员均为人事关系隶属我校人员,科研及有关成果统计均为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

3.《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电子版须按“10386福州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质量建设年度报告”规则命名,例如“10386福州大学博士0703化学质量建设年度报告”。

4.各学位点需在学院网站发布脱密后的《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填报附件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表》并上报研究生院

5.附件4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标志性成果统计表》请按表格要求填报,并提供所有附件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等。

6.2023年1月6日前上报具体工作人员名单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详见附件1)。

7.2023年2月24日前将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的附件2、3、4及附件4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学位点代码+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yjsyxkb@fzu.edu.cn;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1、3、4及附件4的证明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经学院、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研究生院行政北楼西311室。


联系人:老师,电话:22865505。


附件:

1.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具体工作人员信息表

2.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提纲)

3.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表

4.2022年度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标志性成果统计表

5.合格评估相关文件汇编

6.合格评估相关文件汇编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