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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6-15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附件1)以及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学位点动态调整要围绕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整体发展的目标定位,体现优胜劣汰和内涵建设,着力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家急需学科专业以及专业学位博士点建设。

二、根据动态调整政策,调整工作程序按《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福大研〔2022〕18号)(附件2)执行。主动撤销的学位点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提交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填报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由于我校目前没有动态调整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名额,故拟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原则上需通过2023年新增学位授权点程序申报。

三、请于7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以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91-22865505

邮箱:yjsyxkb@fzu.edu.cn

地址: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行政北楼西311)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

2.《福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福大研〔2022〕18号)

3.拟主动撤销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