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七条措施》(闽人社文〔2024〕39号),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45号),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校2023年1月1日前设立一年以上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符合以下条件:
1.博士后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博士后各项工作政策,措施有力,能为博士后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自设站以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3名及以上,出站博士后留闽工作比例较高。
3.博士后研究水平较高,获得国家、省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已有成果获知识产权或实现产业化,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4.积极参加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博士后揭榜领题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二、申报流程
(一)审核推荐。各有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报相关申报表格,于2025年2月14日前将推荐站点申请表(见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其他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研究生院博管办(晋江楼南321)。
(二)综合评价。研究生院对申报站点的条件及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站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我校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推荐名单。
(三)确认公布。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我校推荐站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实地考评,并综合专家评价和实地考评情况,公布本年度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高度重视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加强博士后制度建设,落实配套建设经费支持,推动博士后站点平台建设提质增效。
(二)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如申报材料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或入选资格。
联系人:黄隆 联系电话:0591-22865501,702250312@qq.com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45号)
附件2.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附件3.福建省优秀博士后站点申报情况汇总表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月25日